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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河南洛寧:“三調對接”實現矛盾糾紛“三降一提升”

          2023-11-01 15:11:12  來源:法制與新聞網

          法治日報-法制與新聞網訊(郭躍錚 楊柳青 梅偉杰)近年來,河南省洛寧縣聚焦矛盾糾紛集中領域,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維護社會和諧穩定“第一道防線”作用,積極探索以訪調對接、警調對接、訴調對接為主的“三調對接”工作模式,縣域社會治理水平持續提升。

          據悉,前三季度,該縣信訪總量同比下降23.2%、重復信訪案件數量同比下降18%;全縣治安案件數量同比下降19%;全縣民事訴訟案件數量同比下降5.9%、萬人成訴率保持全市最低。通過實施“三調對接”,實現了降低信訪量、降低治安案件量、降低訴訟量、提升群眾滿意度“三降一提升”工作目標。

          “三級網絡”全覆蓋,延伸人民調解觸角

          堅持把完善人民調解工作組織架構作為基礎性工作,構建覆蓋縣鄉村三級的人民調解網絡,打通了人民調解服務群眾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首先,搭建縣級人民調解平臺。建立“1+7+N”工作平臺,“1”即縣人民調解中心,負責牽頭抓總,協調推進各領域人民調解工作;“7”即成立訴前糾紛、信訪事項、消費糾紛、醫療糾紛、婚姻家庭、自然資源糾紛、人力資源糾紛等7個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,進駐縣人民調解中心集中辦公;“N”即聘用20余名專職人民調解員,分派到7個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工作室,實現矛盾糾紛專人專管專調。其次,推動調解工作向鄉鎮(街道)覆蓋。成立18個鄉鎮(街道)人民調解委員會,每個鄉鎮(街道)選聘2名以上專職人民調解員,會同綜治辦、派出所、司法所、基層法庭,共同完成該轄區內矛盾糾紛調解工作。再次,推動調解工作向村(社區)延伸。每個村(社區)選聘1名專職人民調解員,與法官、檢察官、警官、法律服務官“四官”服務工作隊聯動,推動調解工作向村(社區)延伸。通過構建縣鄉村三級人民調解網絡,為群眾提供及時、免費、權威的調解服務,實現“小事不出村,大事不出鄉,矛盾不上交”。

          “三調對接”把源頭,前移人民調解陣地

          依托縣人民調解中心對矛盾糾紛的類型、分布等進行分析研判,針對矛盾糾紛最為集中的信訪、訴訟、治安三大領域,分別在縣信訪局、縣法院、部分基層法庭和公安派出所設立調解工作室,前移調解陣地,強化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化解。

          做好訪調對接。信訪事項人民調解委員會在縣信訪局設立調解工作室,派駐專職人民調解員4名。對適宜調解的信訪事項,由信訪局移交調解工作室,調解成功的雙方簽訂調解協議書并經信訪局回訪確認。

          做好警調對接。鄉鎮(街道)人民調解委員會在轄區派出所設立調解工作室,由專職人民調解員協助公安機關調解治安糾紛。能當場調處的由公安民警通知調解員到場調解;對不適宜當場調解的,經雙方同意,由調解員擇日組織調解。

          做好訴調對接。訴前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在縣法院和3個基層法庭設立4個調解工作室,派駐8名專職人民調解員,依法開展矛盾糾紛調解。對適宜調解的矛盾糾紛,由縣法院積極引導當事人通過專職人民調解員先行調解,調解成功后雙方簽訂調解協議書并進行司法確認。

          今年以來,洛寧縣訪調對接受理案件331件、警調對接受理案件218件、訴調對接受理案件469件,調解成功率分別達91%、95%、94%。

          “一套機制”保運轉,凝聚協調聯動合力

          建立縣人民調解中心統籌調度、相關部門聯動聯調、調解組織專業互補的協作配合機制,凝聚人民調解工作合力。首先是建立中心調度機制。由縣人民調解中心居中調度,圍繞矛盾糾紛的受理、調解、回訪等各環節,建制度、定崗位、明責任并推動落實,實現一站式受理、一攬子調處、全鏈條化解。其次,建立部門聯動機制。建立由縣司法局、信訪局、公安局、法院等部門為成員的聯動小組,加強協作配合,定期會商研判,科學分析產生矛盾的根源以及預防調處化解辦法,力爭將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、化解在萌芽狀態。再次,建立跨界協調機制。成立縣人民調解員協會,把全縣各行業、各層級調解員納入協會管理,發揮好服務會員、行業自律、跨界協調等職能,對跨區域、跨部門、跨行業的疑難矛盾糾紛,由協會協調各方共同參與調解,實現調解組織從“單線作戰”向由協會統籌協調“聯合作戰”轉變。

          “四項保障”做后盾,確保常態長效運轉

          從人員、資金、場所、培訓四個方面,強化工作保障,確?!叭{對接”常態長效運轉。首先,強化隊伍保障。從“兩代表一委員”和律師、鄉賢、“五老人員”中選聘在群眾中有一定威望和親和力的人員擔任專職人民調解員,讓人民調解有力度更有溫度。其次,強化陣地保障。在人流聚集、交通便利的中心城區建成260㎡的縣人民調解中心,提供人民調解、法律咨詢、法律援助、公證辦理、涉企服務等“一窗式”受理、“一站式”服務。按照有場所、有標牌、有制度、有印章、有文書、有臺賬“六有”標準,依托鄉鎮司法所設置18個鄉級調解工作室,依托村黨群服務中心設置390個村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。再次,強化經費保障。制定《洛寧縣人民調解員經費保障實施辦法》,將專職調解員工資納入財政預算,每月基本工資1500元。實行“以案定補”,以調解成功并錄入人民調解信息管理系統的案件為準,向人民調解員發放案件補貼,其中,口頭調解案件每件補貼10元;書面調解案件每件補貼100元,充分激發人民調解員的工作積極性。最后,強化培訓保障。建立人民調解員定期培訓、全員輪訓制度,每年定期組織舉辦人民調解員業務培訓班,邀請相關專家學者宣講人民調解法、民法典等法律法規,傳授人民調解知識技能。目前,參訓1450人次、覆蓋面達100%,通過培訓不斷提升人民調解員的法律素養和調解能力,推動“三調對接”工作提質增效。

          洛寧縣探索創新的“三調對接”調解模式,織密了基層人民調解工作網絡,完善了矛盾調處工作機制,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了矛盾糾紛,為做好人民調解工作帶來以下啟示:

          做好人民調解要勇于擔當、主動作為。勇于擔當、主動作為是推動人民調解工作模式創新的前提。洛寧縣圍繞完善矛盾糾紛防范化解機制,主動延伸調解工作觸角,積極探索“三調對接”調解模式,變被動接訪應訴為主動溯源調解,變單一部門調解為多部門聯動調解,調解成功率和群眾滿意度不斷提升。做好人民調解工作,要立足職責、主動作為,積極探索人民調解工作新模式新路徑,著力構建多層次、寬領域、廣覆蓋的調解工作網絡,為群眾提供多渠道、低成本、高效率的調解服務。

          做好人民調解要搭建平臺、整合資源。搭建平臺、整合資源是做好人民調解工作的基礎。洛寧縣通過建強各級調解陣地、拓展人民調解功能,有效整合司法、行政和民間調解資源,在前端分級分類化解矛盾糾紛,減少了信訪、治安、訴訟案件總量,節約了司法和行政資源,降低了當事人的時間和經濟成本。做好人民調解工作,要搭建矛盾糾紛化解平臺,統籌整合縣鄉村各級和信訪、法院、公安等各部門調解資源,推動矛盾糾紛繁簡分流,實現調解資源優化配置,讓矛盾糾紛化解更加便捷有效。

          做好人民調解要完善機制、協調聯動。良好的體制機制是人民調解工作有效開展的重要保障。洛寧縣圍繞保障“三調對接”調解模式有序運行,建立完善中心調度、部門聯動、跨界協調等機制,規范各級調解組織受理、登記、轉辦、督辦、反饋等工作流程,實現縣鄉村層級清晰、各部門協同聯動的良好工作格局。做好人民調解工作,要在建好調解工作網絡的基礎上,完善統籌協調、部門聯動、規范運行、經費保障等工作機制,推動形成人民調解與行業性專業調解、行政調解、司法調解相互銜接、優勢互補的大調解工作格局。

          做好人民調解要下沉一線、源頭治理。強化源頭治理是提升人民調解工作效能的關鍵。洛寧縣在充分研究分析矛盾糾紛集中領域的基礎上,發揮人民調解扎根基層、貼近群眾、熟悉社情民意等優勢,依托人民調解三級網絡和“三調對接”平臺,推動調解工作重心向基層下移,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層、把問題解決在當地。做好人民調解工作,要推動關口前移、力量下沉,把矛盾糾紛調處在基層一線,不斷提升矛盾糾紛源頭治理實效。

          做好人民調解要建好隊伍、提升能力。穩定、專業的調解員隊伍是做好人民調解工作的重要支撐。洛寧縣將各行業人才以及鄉村“五老人員”納入調解專家庫,通過強化業務培訓和實踐鍛煉,不斷提升調解員隊伍能力素質,為提升人民調解工作質量夯實了基礎。做好人民調解工作,要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,完善人民調解員選任、管理和培訓制度,創新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的制度機制,不斷優化隊伍結構、提升業務能力,打造專業化規范化的人民調解員隊伍。


             編輯:周潔萌